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04日 17: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4日 17:3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0 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0 室 | ||
| 预算金额 |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崔世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91578062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三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915780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三组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91578062 | ||
项目概况
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滨区-2026-00186
项目名称: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8,903.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原镇卫星村一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 投标单位 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4)供应商提供 2024/2025 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 1 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6)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7)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 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本项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0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0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 4 号鑫街口 公寓写字楼410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安康市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10室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三组
联系方式:1569157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中心社区三组
联系方式:1569157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世梅
电话:15691578062
汉滨区中原镇人民政府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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