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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05日 19: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检测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9: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4楼41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60.028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龙
项目联系电话024-88026111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431126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附件:
附件1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检测服务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05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4-00510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77705
最高限价(元):77770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14450
最高限价(元):61445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8134
最高限价(元):20813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 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5日10时30分至2026年06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4楼4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所有包组兼投不兼中,如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个包组并排名第一,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包组优选顺序”顺序确定,未提供的按包组编号由小到大顺序确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93号
联系方式:024-84311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邮箱地址: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龙
电  话:024-88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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