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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16日 14: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4: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稳龙、秦水芬、杨国亮
项目联系电话13592681130、17736126590
采购单位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新郑市千户寨同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38806677
代理机构名称定坤工程咨询(邯郸)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金凤南大街26号侧财政新区3-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92681130、17736126590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35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6-35-1 1#楼~10#楼、12#楼、15#楼~19#楼的工程结算审计 958694 958694 958694
2 新财磋商采购-2026-35-2 11#楼、13#楼、14#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 991306 991306 99130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
5.2服务地点:新郑市境内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5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内容包含1#楼~10#楼、12#楼、15#楼~19#楼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审金额为532333875元。
二标段:采购内容包含11#楼、13#楼、14#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审金额为550441939元。
注:各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一、二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按照标段顺序评审,若供应商已获得一标段成交资格,则自动丧失二标段成交资格,自动顺延至评审第二名供应商)。
5.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5.8 评审方式:全流程化电子化开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1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投标(响应)。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17日 至 2026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
2.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件服务类收取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新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1-62684176
地 址:新郑市华夏国际8楼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千户寨同源路1号
联系人:荆龙
联系方式:1573880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定坤工程咨询(邯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金凤南大街26号侧财政新区3-4-7
联系人:李稳龙、秦水芬、杨国亮
联系方式:13592681130、17736126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稳龙、秦水芬、杨国亮
联系方式:13592681130、1773612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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