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06月18日 15: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
品目

B08990000,B05100000,B08010000,B08990000

采购单位固原市儿童福利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5: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22.7612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维仲、段艳、潘秋霞
项目联系电话0954-2689736、18395144772
采购单位固原市儿童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固原市开发区建业街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4-396827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OA商务中心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4-2689736、18395144772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000890

项目编号: D6404000141100547

项目名称: 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227612.15

最高限价(如有): 2227612.1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 院坪改造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1 详见采购文件 676630.06
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 消防系统备用电源补强设备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1 详见采购文件 314235.52
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 屋面防水维修 房屋修缮 1 详见采购文件 876139.23
固原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维修改造 办公楼采暖更换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1 详见采购文件 360607.34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2227612.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交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自行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6-18 08:00:00 至 2026-06-2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7-1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开发区建业街西侧
       联系方式: 0954-396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OA商务中心408室
       联系方式: 0954-2689736、18395144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韩彩萍
       电话: 0954-396827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闫维仲、段艳、潘秋霞
       电话: 0954-2689736、18395144772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1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