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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遮阳棚及室内健身长廊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07月02日 17: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遮阳棚及室内健身长廊改造项目
品目

B99000000

采购单位贺兰县体育中心
行政区域贺兰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臣
项目联系电话18169516093
采购单位贺兰县体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06713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青年创业大厦1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69516093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2546

项目编号: NXZY2026-GC023

项目名称: 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遮阳棚及室内健身长廊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393820.79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遮阳棚及室内健身长廊改造项目 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遮阳棚及室内健身长廊改造项目 其他建筑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 24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 4%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4)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等,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7-02 16:53:00 至 2026-07-0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6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7-16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 ”模块查看。 2.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6891120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3号
       联系方式: 0951-8067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青年创业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 18169516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董老师
       电话: 0951-80671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臣
       电话: 18169516093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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