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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卧龙寺中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02日 19: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校园保安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宝鸡市卧龙寺中学
行政区域金台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2日 19: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鸡市卧龙寺中学会议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101室
预算金额¥15.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宏芳
项目联系电话17719625961
采购单位宝鸡市卧龙寺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84670681
代理机构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9625961

项目概况

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6-ZFCS-F-93

项目名称:校园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卧龙寺中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8,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保安服务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8,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卧龙寺中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卧龙寺中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由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于备案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执行(须提供中标后(30 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的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和网页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须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2026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1:3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卧龙寺中学会议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卧龙寺中学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文件);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 ”业务。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供应商须提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 ”要求,完成注册审核,以保证后续流程的进行。

3、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获取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卧龙寺中学

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12号

联系方式:1538467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101室

联系方式:17719625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宏芳

电话:17719625961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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