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后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14日 15: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后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 15: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27日 08: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4号楼二楼 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6-3056108 | ||
| 采购单位 | 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新街7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6-30634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4号楼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6-30561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WSZC2026-C3-00929-YSXZ-0010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后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doc | ||
| 附件2 | 公告.pdf | ||
项目概况 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后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7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6-C3-00929-YSXZ-0010
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后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的项目为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保洁消杀、餐饮保障、绿化养护、工具物料耗材供应等一体化后勤保障服务,服务区域涵盖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盘龙院区、拖支白病区、响水龙病区三大院区。其中,盘龙院区位于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新街74号,占地面积2201㎡,建筑面积1895㎡,外部设置基本公共卫生科,占地面积220㎡,配置病床45张;拖支白病区,位于盘龙乡三七社区拖支白村,建筑面积400㎡,配置病床45张;响水龙病区,位于盘龙乡三合村民委响水龙村,建筑面积200㎡,配置病床15张。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期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解除。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4号楼二楼 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政策,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0571-88350735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福建CA:0591-87760022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5.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电子开标: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应当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完成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8.本次磋商及最后报价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提示时间为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至项目评审结束,供应商应当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磋商及最后报价。磋商及最后报价通过“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在线方式进行,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电子化交易平台的信息提示,否则后果自负。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盘龙乡卫生院
地 址: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新街74号
联系方式:0876-3063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4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876-3056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76-305610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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