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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16日 20: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榆阳区农村供水安全中心
行政区域榆阳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6日 20: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网上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CA锁自行下载
预算金额¥240.2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9191298978
采购单位榆阳区农村供水安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榆阳区金沙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2-3257816
代理机构名称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石化局小区2单元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19129897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39).pdf

项目概况

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CA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RA-2026-43

项目名称: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4,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榆阳区麻黄梁镇应急供水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4,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2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3,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榆阳区上盐湾镇应急供水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3,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3(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9,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榆阳区大河塔镇应急供水水源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9,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4(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4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74,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4,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榆阳区朝阳路街道办事处应急供水水源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74,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4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9、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9、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9、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榆阳区2025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应急集中供水点项目大河塔镇等4处应急供水工程N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9、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2026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CA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窗口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需携带CA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 3 楼,E18、E19 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陕西 CA 联系电话)

4)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阳区农村供水安全中心

地址:榆阳区金沙北路2号

联系方式:0912-3257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石化局小区2单元301

联系方式:19191298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9191298978

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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