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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19日 16: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保定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6: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9:1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预算金额¥75.00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天伦
项目联系电话0312-2017716
采购单位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高阳县正阳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6656611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润朴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高新区风能街968创意产业园2栋-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2017716
项目概况
为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供“智慧检务”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2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PT-2026-0056

项目名称: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20.00元

采购需求:为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供“智慧检务”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租赁的所有软、硬件投入正常使用,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 3、采购公告公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4、采购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312-5176662,电子邮箱:bdzfcggg@sina.com。 5、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6、质疑渠道和方式:采购人:高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芦啸宇 0312-6656611;代理机构:河北润朴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保定市高新区风能街968创意产业园2栋-1;联系方式:崔天伦 0312-201771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高阳县正阳路108号

联系方式:0312-665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润朴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新区风能街968创意产业园2栋-1

联系方式:0312-2017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天伦

电 话:0312-2017716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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