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图书馆西海固文学暨闽派文艺交流展示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8: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吉县图书馆西海固文学暨闽派文艺交流展示中心项目 | ||
| 品目 | C22029900 | ||
| 采购单位 | 西吉县图书馆 | ||
| 行政区域 | 西吉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8:2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84.46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彩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95291055 | ||
| 采购单位 | 西吉县图书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吉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东侧,政府路南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079536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吉县和泰南侧办公楼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952910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001067
项目编号: NXZBCG2026-004
项目名称: 西吉县图书馆西海固文学暨闽派文艺交流展示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844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8446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西海固文学暨闽派文艺交流展示中心项目 | 展陈展览服务 | 其他展览服务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8446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8446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独立参与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其以上专业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展陈资质: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展览展示工程资质或中国展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整体成员总数含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 联合体投标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其以上专业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展陈资质: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展览展示工程资质或中国展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对应专业资质由承担该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无需各方均具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8-21 18:15:58 至 2026-08-28 23:16:07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03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9-0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领取磋商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数字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在招标文件获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完成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 3.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用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中有提交二轮报价的环节。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评标过程中保持通讯通畅,在根据系统提示后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时间为 30 分钟。由于供应商 CA 驱动无法正常登录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报价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 如超过第一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西吉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东侧,政府路南侧
联系方式: 1300795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西吉县和泰南侧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 183952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志会
电话: 130079536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彩彩
电话: 18395291055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8-21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