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财政防灾资金(秋粮抗逆防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0: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财政防灾资金(秋粮抗逆防灾资金)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0:2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 预算金额 | ¥4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靖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35705339 | ||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西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95596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4楼421-43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35705339 | ||
| 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财政防灾资金(秋粮抗逆防灾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6-18 |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财政防灾资金(秋粮抗逆防灾资金)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3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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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全区3.3万亩秋作物喷施所用的水溶肥、叶面肥、调节剂等和飞防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执行标准,飞防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供货及服务; 5.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个标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所提供药剂必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所提供的肥料须有肥料登记证(免予登记的产品除外)或农业农村部备案号。供应商所提供以上产品登记作物(范围)须包含或适用于玉米,且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须具有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植保飞行器作业能力,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等飞行器相关作业能力证明。 3.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6 年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6 年 1 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开始前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漯财购〔2018〕16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西段 | |||||||||||||||
| 联系人:胥先生 | |||||||||||||||
| 联系方式:1393955966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4楼421-430 | |||||||||||||||
| 联系人:郭靖华 | |||||||||||||||
| 联系方式:1733570533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郭靖华 | |||||||||||||||
| 联系方式:173357053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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