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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2026年城市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2026年城市体检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5甲(南市场和平交警二大队后身,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东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化增
项目联系电话024-25370333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135892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23-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5370333
附件:
附件18.24定稿磋商文件-沈阳市和平区2026年城市体检项目.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和平区2026年城市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24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2026年城市体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2-00264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2026年城市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服务(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4日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5甲(南市场和平交警二大队后身,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在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通知,关于本项目的信息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后果自负。 2.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未递交成功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现场递交密封电子版文件一个,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6.1. 4.本项目规定解密时间(二次报价)30分钟,如因供应商原因到时未能解密按照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联系方式:024-8135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23-10号
联系方式:024-25370333
邮箱地址:lnlxtoubiao@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743111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化增
电  话:024-2537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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