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0: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0:5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柑吴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20米左右(华致酒行旁商铺) | ||
| 预算金额 | ¥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铭、贺莎、陈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9156783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江北大道3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091569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柑吴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20米左右(华致酒行旁商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09156783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 附件2 |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 ||
项目概况
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柑吴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20米左右(华致酒行旁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YFSZC-2026-08-4
项目名称: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心理测评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调试服务期: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5)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7)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供应商为代理商需出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经营范围内);(8)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柑吴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20米左右(华致酒行旁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投标供应商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磋商投标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康市江北大道38号
联系方式:1590915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柑吴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20米左右(华致酒行旁商铺)
联系方式:17709156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铭、贺莎、陈茜
电话:17709156783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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