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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6: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行政区域安康恒口示范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6: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版线下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加盖公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预算金额¥29.6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891797996
采购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2520611
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312710

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加盖公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2026026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6,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6,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96,500(元) 详见采购文件 296,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逐页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说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加盖公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版线下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99252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联系方式:0915-3312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18891797996

安康市高新区众创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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