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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化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和牛养殖园区修复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5日 11: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和牛养殖园区修复配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阳原县化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阳原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1: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7-31331818
采购单位阳原县化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阳原县化稍营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3-7306380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2栋7楼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31331818
项目概况
2025年和牛养殖园区修复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JW2026ZFCG010

项目名称:2025年和牛养殖园区修复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1638.64

采购需求:修复圈舍32899㎡,饲料库1371㎡,青储池835㎡,干草棚5490㎡。受益人口120户260人。本项目主要包括混凝土地面硬化、电路维修、不锈钢防冻水槽、檐沟排水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6: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不收取收取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内的 1.0%计费,100——500 万元 0.70%计费,累加计费。(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o执行,执行方式:o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o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 7、0313-7680600。(7)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8)本项目为非“双盲 ”评审。(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原县化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阳原县化稍营镇

联系方式:0313-7306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2栋7楼1号

联系方式:187-3133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7-31331818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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