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采购安置房电梯“保险+服务”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年08月26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采购安置房电梯“保险+服务”综合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6日 15:3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传至苏采云交易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1 | ||
| 预算金额 | ¥227.5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82486119 |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建设街3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3-865712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炜 | ||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采购安置房电梯“保险+服务”综合服务项目 JSZC-320612-NTJD-C2026-002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0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6-0025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采购安置房电梯“保险+服务”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7.5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00 元/台/年,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平潮镇安置小区电梯共474台电梯,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通过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序号 | 安置小区 | 楼栋号 | 电梯品牌 | 电梯型号 | 数量 | 竣工时间 | 电梯维保 |
1 | 沪通家园 | 一标5、8、9、10、11、12、14、15 | 富士达 | ZEXIA-S(TKJ800/1.75) | 42台 | 2019.12 | 2025.9 |
二标13、16、17、19、20、22、23、25、26、27、28 | 通力 | KONEMiniSpace(TKJ1000/1.75) | 31台 | ||||
2 | 丰园人家A区 | 一标1、2、3、4、5、8、9、10 | 迅达 | Schindler 5200 | 33台 | 2020.10 | 2027.1 |
二标6、7、12、13、14、15、16 | 日立 | HGE-1050-CO105 | 26台 | ||||
3 | 丰园人家B区 | 三标17、18、19、20、21、24、25、26 | 日立 | HGE-1050-CO105 | 34台 | 2020.10 | |
四标22、23、27、28、29、30、31、32、33、34、35 | 迅达 | Schindler 5200 | 36台 | ||||
4 | 周港花苑 |
| 迅达 | Schindler 5200 | 44台 | 2020.12 | 2027.1 |
5 | 东富佳苑 |
| 日立 | HGE-825-CO105 | 111台 | 2023.10 | 2025.11 |
6 | 栖凤二期 |
| 蒂森克虏伯 | RF1 | 20台 |
| 2026.01 |
7 | 栖凤三期 | 一标1、2、7、11、12、13、14 | 通力 | KONE MiniSpace | 44台 |
| 2025.10-11 |
二标3、4、5、6、8、9、10 | 迅达 | Schindler 3600 | 36台 | ||||
8 | 滨江花苑三期一批次 | 1、2、3、4、5、6 | 日立 | HGE-825-CO105 | 17台 |
| 2027.12.3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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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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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评估了解电梯状况后进行合理报价,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额外增加费用。另滨江花苑三期一批次日立HGE-825-CO105,共17台电梯待第二年续签后同步实施(第一年不实施),具体按业主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每张保单载明的生效日期起算(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经采购方经考核结果优级(90分及以上),采购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5.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总公司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方式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2)大中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总金额40% 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交双方盖章的分包意向协议、全部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分包单位与投标人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1)属于通过分包方式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不适用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金融业(保险业),执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 号),保险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5000 亿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 400 亿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20 亿元(含)‑400 亿元为小型企业,20 亿元以下为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保险分支机构的,以其总公司资产总额作为划型依据。
(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9-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叁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招标代理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7.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建设街38号
联系人:吕勇明
联系电话:0513-86571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13182486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13182486119
附件: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612-NTJD-C2026-002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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