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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龙回头景区道路技防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6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城市龙回头景区道路技防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兴城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208.4549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志刚
项目联系电话 0429-3094333
采购单位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 122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5121523
代理机构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3094333
附件:
附件1兴城市龙回头景区道路技防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兴城市龙回头景区道路技防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26

  
项目概况

兴城市龙回头景区道路技防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81-00047
项目名称:兴城市龙回头景区道路技防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0686.69
最高限价(元):1250686.69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33863.05
最高限价(元):833863.0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002包(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兴城市兴海南街 122 号
联系方式:0429-5121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邮箱地址:hldzb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15587634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志刚
电  话: 0429-309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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