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天津市北三河平原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代建管理 (项目编号:TJRR-CG-2026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6日 23: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北三河平原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代建管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6日 23: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 预算金额 | ¥376.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颖、宋金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8262027-891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91187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88262027 | ||
|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天津市北三河平原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代建管理 (项目编号:TJRR-CG-2026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三河平原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代建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R-CG-202608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三河平原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代建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4万元 最高限价:376.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财务决算完成且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5年度或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度或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符合下述1)或2)或3)规定的条件:1)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一项或多项资质(资信)以及相应的业绩;2)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3)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3)近3年承接的各类建设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6年09月07日15点30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到 2026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系方式:022-6911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联系方式:022-8826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颖、宋金玲 电 话:022-88262027-891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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