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6-11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8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武清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18: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 ||
| 预算金额 | ¥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福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59673996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新城翠亨路5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93113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59673996 | ||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6-11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6-117 项目名称:检控站委托第三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开始提供检测服务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7)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范围包含参数:1.烟度/光吸收系数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附录A自由加速法);2.烟度/光吸收系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3.《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内涉及排放限值的所有参数;(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31日到 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tglzx023@126.com)。审核合格后,报名生效,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文件。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帐户转出。 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顺支行 开户行账号:77170078801900003151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领取方式: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给各供应商发送(请及时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翠亨路569号 联系方式:022-2931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联系方式:022-5967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福栓 电 话:022-59673996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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