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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试剂耗材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zbhctj(2026)00828)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28日 18: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试剂耗材采购(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西青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8: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预算金额¥95.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义
项目联系电话18698029092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业园北园三星路 2 号增 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27909812
代理机构名称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8029092
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试剂耗材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zbhctj(2026)0082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试剂耗材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zbhctj(2026)0082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概况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试剂耗材采购(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hctj(2026)00828
项目名称: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试剂耗材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2万元
最高限价:95.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4.7 84.7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食安、食源、传染病病原监测、四大症候群、呼吸道多病原等试剂耗材,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0.5 10.5 化学试剂和助剂 理化试剂耗材,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科室提出购置需求后 7 天内送货(加急除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七)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 供应商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 供应商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一)(二)(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A.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第2包: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A.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注:供应商可以对两包分别报名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方式:采用电话及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现场领取纸质版文件。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业园北园三星路 2 号增 1 号
  联系方式:022-2790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星光路 27 号中北数科园-建管中心
  联系方式:18698029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义
  电 话:1869802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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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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