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曹路镇龚路新城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16: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曹路镇龚路新城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管理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层
预算金额¥100.3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浩
项目联系电话18721268550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上川路16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50680387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21268550

    项目概况

曹路镇龚路新城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17260730126300-15372274

项目名称:曹路镇龚路新城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管理

预算编号: 1526-W117356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32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0032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32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曹路镇龚路新城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管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3200.00 

   简要规则描述:在采购人委托授权下,对该工程的过程管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动工前准备阶段、保修阶段等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组织协调项目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对相关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保证项目管理目标实现。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因临近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传响应文件,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3.请报名成功的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川路1639号

联系方式:021-50680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层

联系方式:1872126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浩

电 话:18721268550


 

潜在供应商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