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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渡口驿完小教学楼抗震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中央校安)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1: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渡口驿完小教学楼抗震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中央校安)
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渡口驿中心校区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唱标及磋商环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预算金额¥201.5231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阿敬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762109
采购单位清河县渡口驿中心校区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渡口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8013345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林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财库国际商务港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62109
项目概况
清河县渡口驿完小教学楼抗震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中央校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CJ-117

项目名称:清河县渡口驿完小教学楼抗震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中央校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523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5231.30元

采购需求:清河县渡口驿完小教学楼抗震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中央校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唱标及磋商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人登录,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数字证书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4.潜在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本项目信息一经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悉,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能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被否决的,后果自负。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渡口驿中心校区

地 址:清河县渡口驿

联系方式:0319-8013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林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财库国际商务港605室

联系方式:0311-80762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阿敬

电 话:0311-80762109

九、附件

招标文件、公告审核表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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