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兴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隋唐长安城第二横街西段保护展示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0日 17: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隋唐长安城第二横街西段保护展示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大兴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莲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 17:0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6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耀、支佰宁、王云朋、范永巍、彭涛、孟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859352-8001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大兴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北路1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29288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1幢13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859352-8001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项目概况
隋唐长安城第二横街西段保护展示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莲湖区-2026-00331(HYZ[2026]033号)
项目名称:隋唐长安城第二横街西段保护展示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隋唐长安城第二横街西段保护展示方案编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隋唐长安城第二横街西段保护展示方案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陕财办会函〔2022〕55号)》,各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需赋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二维码)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缴纳的近3个月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09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九)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1幢32层会议室1 。
2.线下递交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开标当月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大兴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北路123号
联系方式:15102928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1幢13201室
联系方式:029-88859352-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耀、支佰宁、王云朋、范永巍、彭涛、孟皓
电话:029-88859352-8001
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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