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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16: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6: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16609151911
采购单位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323055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一栋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09151911

项目概况

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Y-AK2026064

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四期)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2026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一栋三楼

联系方式:16609151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6609151911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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