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弱电系统维护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2日 10: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弱电系统维护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10:1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传响应文件,并到现场参与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5楼会议室(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前准备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证书);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畅通的网络环境,并事先做好软硬件调试及其他必要准备工作) | ||
| 预算金额 | ¥246.663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仕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49707730 / 021-62266917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胶州路4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21775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5、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49707730 / 021-62266917 |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弱电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60819129452-06375883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弱电系统维护
预算编号: 0626-000202255, 0626-K0000979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66637元(国库资金:2466637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66637.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分局弱电系统维护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466637.00
简要规则描述:静安分局弱电系统维护,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维保周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传响应文件,并到现场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5楼会议室(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前准备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证书);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畅通的网络环境,并事先做好软硬件调试及其他必要准备工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我司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地 址: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021-22177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江苏路500号5、7楼
联系方式:18149707730 / 021-62266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仕骏
电 话:18149707730 / 021-62266917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