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2日 19: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19:4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10:2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3号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36.58154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新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7-2182088 |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苏市柯柯牙北路3号地区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7-25222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7-2182088 | ||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 10: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1812号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65815.48
最高限价(元):899964.81,465850.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曹晓风院士工作站专项项目(智能温室和种子仓库建设)
预算金额(元):899964.8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曹晓风院士工作站专项项目(智能温室和种子仓库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种子仓库。结构形式:门钢结构;建筑面积:200㎡;基础形式:独立柱基础、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智能温室。结构形式:钢排架柱+轻钢桁架;建筑面积:313.18㎡;基础形式:独立柱基础;(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名称: 朱玉贤院士工作站专项项目(实验室改造)
预算金额(元):465850.6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朱玉贤院士工作站专项项目(实验室改造)。建设内容为:实验室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室内地面、墙面、顶棚及门,安装等内容(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特殊资质: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二级、三级资质在有效期内视同乙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并具备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内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持有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内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专项备注:
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标项1、标项2两个标项的投标,则按本条约定执行。
本项目两个标项地理位置同属同一院内,但分属室内、室外两处独立施工作业区域,为两个独立施工任务。
1. 企业资质(本条第①项)为供应商主体资格,两个标项可共用一套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各标项岗位人员,必须每个标项单独配置,同一人员不得兼任两个标项对应岗位;
3. 资格审查判定:若同一供应商在标项1、标项2填报同一项目经理或同一专职安全员,则该供应商两个标项资格审查均不通过,对应标项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0:2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0:2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一: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区体育馆对面)A座三楼3B02数字证书窗口,联系人:王丽,咨询电话:0997-2510358/18999666799(QQ:2263511369)或登录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服务平台: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xjzzqcztzfcg线上申请办理。地址二: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19999746069,17767696492(监督)。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函询、澄清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未按时登录或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柯柯牙北路3号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997-2522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7-2182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焕
电 话:0997-218208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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