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昭化寺壁画、彩画、彩塑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3日 17: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昭化寺壁画、彩画、彩塑保护修缮工程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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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怀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7:2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 ||
| 预算金额 | ¥1171.53467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熙、左庆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5867566 | ||
| 采购单位 | 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口市怀安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78233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世纪金座A座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5867566 | ||
| 项目概况 |
| 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昭化寺壁画、彩画、彩塑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6-G1-78561-001
项目名称: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昭化寺壁画、彩画、彩塑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1.5346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15346.75元。其中设计费480000.00元;工程费11235346.75元
采购需求:昭化寺位于张家口市怀安县,旧怀安县城(今怀安城镇)西大街路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现存寺碑记载该寺始建于明正统元年(1436年)。昭化寺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从山门台基前沿至三大士殿台基后沿)105米,东西宽40米,占地面积3648平方米。昭化寺现存明代壁画、彩画及彩塑,面积约为915.9平方米,主要分布在昭化寺天王殿、大雄宝殿、三大士殿中。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昭化寺壁画、彩画、彩塑文物的保护修缮,包括前期试验研究、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壁画、彩画、彩塑文物本体保护修缮、文物信息留取、档案编制、环境监测、工程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壁画)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壁画),且须在有效期内;(2)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业务范围均须包含壁画),可以由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壁画),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壁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获取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参照工程类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0.80%计费,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按0.56%计费,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0.44%计费,1000万元—5000万元(含 5000万元)按0.28%计费,累加计费。(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执行,执行方式: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张家口市怀安县
联系方式:0313-782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世纪金座A座4楼
联系方式:0313-5867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熙、左庆磊
电 话:0313-5867566
九、附件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