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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卢村村集体经济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8日 16: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地卢村村集体经济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6: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预算金额¥49.8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情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靖州县寨牙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62925537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74000909

地卢村村集体经济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28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  地卢村村集体经济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地卢村村集体经济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GXM2026431229000046

3、委托代理编号:HNYZ-20261024

4、采购项目预算:498794.1(单位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项)

标的预算(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1

  地卢村村集体经济牲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设猪舍2栋,共28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1栋,210平方米。

1

498794.1

498794.1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专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具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社保证明(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不低于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09月 28日至2026年10月 10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和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面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领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15 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 1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址: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杨先生

2、电  话:1376292553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人民政府

(2)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3)联系人:杨先生

(4)电  话:13762925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靖州县拥军路管家塘5栋3单元302号

(3)联系人:瞿先生

(4)电  话:15974000909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 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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