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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9日 17: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龙凤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7: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69.6754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3903693573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二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36898119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10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3693573

项目概况

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3]CXKJ[CS]20260002

项目名称: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6,754.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96,754.8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96,754.8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96,754.8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凤经开区管网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已完成资质换证改革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尚未完成资质换证、仍持有旧版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以参与本项目。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规定待成交后配备即可。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凤二路28号

联系方式:1383689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1015室

联系方式:139036935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13903693573

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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