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桥河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WS-2026-H-62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9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桥河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津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8: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7号兴联写字楼B座东单元五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7号兴联写字楼B座东单元五楼 | ||
| 预算金额 | ¥143.6604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3286355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八二路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83921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63286355 | ||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桥河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WS-2026-H-6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桥河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7号兴联写字楼B座东单元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S-2026-H-629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桥河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6604万元 最高限价:143.660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65%;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65%;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6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须配备(1)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无在施工程及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到 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7号兴联写字楼B座东单元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7号兴联写字楼B座东单元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7号兴联写字楼B座东单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二路55号 联系方式:022-2839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7号 联系方式:022-63286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022-63286355 天津市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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