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集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车辆加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30日 14: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养护车辆加油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集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集贤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4: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1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3359795177
采购单位集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集贤县兴安乡精神村东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46973436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齿轮路群力第六大道汇智汇景公馆(汇锦庄园)一期G1栋1单元28层2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59795177
附件:
附件1养护车辆加油服务([230521]JYGCXM[CS]2026000420260929001)-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养护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9日 09时1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521]JYGCXM[CS]20260004

项目名称:养护车辆加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养护车辆加油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养护车辆加油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6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养护车辆加油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养护车辆加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或加油站)应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集贤县兴安乡精神村东南

联系方式:13846973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齿轮路群力第六大道汇智汇景公馆(汇锦庄园)一期G1栋1单元28层2801室

联系方式:13359795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359795177

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