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共安全用房修缮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500-00891
项目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共安全用房修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4400000
最高限价(元):4319112.64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共安全用房修缮维护(具体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金枫街77-1号
联系方式:024-5660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30-1号
联系方式:024-31932999
邮箱地址:guanbiaoxiangmu@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729531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赵旭、孙天琦
电 话:024-3193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