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民市交通安全实施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81-00124
项目名称:新民市交通安全实施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32061.93
最高限价(元):3232061.93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民市东营北二路60号C座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沈阳市新民市东营路59号
联系方式:0242762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1961
邮箱地址:xmz024@qq.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
电 话:024-233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