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30日 18: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18:2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6(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终报价等。 | ||
| 预算金额 | ¥132.41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贵乐、黄少侠、张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
| 采购单位 |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云台大道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91-71175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1号楼河南自贸大厦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2026.9.30.pdf | ||
| 项目概况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1012 | |||||||||||||||
| 2、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324,100.00元 | |||||||||||||||
| 最高限价:1324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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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办公楼强电改造、宿舍楼强电改造;室外强电改造。本次改造范围是办公楼、宿舍楼的空调用电、照明用电,包含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和室外箱变等的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建设地点: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保修期:两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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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8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9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6(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终报价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9.其他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收取; 1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关于CA数字证书的办理、电子采购文件的下载、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提交)等相关事项,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详情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网址:http://hnsggzyjy.henan.gov.cn/ggfw/004003/20210909/834dab66-d4b5-4fde-b432-57f2a6cfbfed.html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 |||||||||||||||
|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云台大道50号 | |||||||||||||||
| 联系人:贾红闯 | |||||||||||||||
| 联系方式:0391-711752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1号楼河南自贸大厦8层 | |||||||||||||||
| 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 | |||||||||||||||
|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 | |||||||||||||||
|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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