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本部) 天塔塔体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609001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30日 23: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塔塔体维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本部)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23: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397.9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32237297 | ||
| 采购单位 |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本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11924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65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32237297 | ||
|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本部) 天塔塔体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609001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本部) 项目概况 天塔塔体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GP202609001C 项目名称:天塔塔体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99万元 最高限价:397.98941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工期90天,按照施工条件允许分两阶段进行。如分成两个阶段施工,塔桅部分必须2026年内完成,即:第一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利用40天完成塔桅部分的施工,第二阶段2027年满足施工条件后立即开工,利用50天完成塔筒部分的施工。质量保修期: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约定保修期限为:涉及外墙防渗、混凝土结构修补部分保修期为5年;仅外观面层修补保修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届满返还质量保证金,不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2年(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 2026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须配备:1.(1)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响应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承诺书)。注:供应商项目部人员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 号、《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执行。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到 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 方式: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如需获取文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获取文件。每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本部)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联系方式:1382119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6502 联系方式:13132237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132237297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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