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1106
项目名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5000
最高限价(元):675000
格式14
服务需求响应表
|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包组名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服务需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填写要求:须按照左侧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文字内容。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或响应内容空白,均视为无效响应,符合性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每一行填写一个偏离程度即可)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无须提供) |
| ★一、工作内容按照浑南区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方案序时完成调查摸底、土地权属调查、修补测绘、公示审核、完成平台数据检查、更新、汇交、入库、合同网签、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各种公示图报表的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规范化整理。★二、工作要求1、摸底调查及外业测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级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及测绘单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流程,互相配合,有序开展权属调查、资料收集、现场指界、地块测量等工作,逐户填报《浑南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摸底调查表》,形成初步数据调查成果。村级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人员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土地实地测量结束后要打印摸底工作底图交到村委会进行再次核对,最终形成地块分布图、承包地块调查表。村集体存在疑问的,测绘单位要做好技术咨询服务。2、信息核实及地块补测一般顺延的小组,根据《浑南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摸底调查表》初表,对表内承包户信息再核实,有错误的及时修正,同时对承包期限变更、承包方户籍信息变更、承包地块基本信息变更、承包地块权属关系变更等变更情况,进行外业修补测,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暂缓延包登记。3、公示、公示勘误修正及数据库处理数据库更新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导出、修饰、编排、编制并打印公示表以及公示图由村委会张榜公示,并按要求梳理统计农户反馈的问题,有反馈问题的需经街道、村两级审核确认后,技术人员实地重新核实勘误一次修正(无严重问题的不再二次公示)根据勘误结果修改数据库;公示无异议后,要对全库的数据结构的规范性,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范要求整合建立标准数据库,完成平台数据检查、更新、维护、汇交、入库。4、结果确认、合同网签反馈仍有问题的,需经街道、村两级审核确认后给予第三次核实修正,并重新出电子版签字资料,由村级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再次组织变更户签字,一次数据库数据修正,形成打证标准数据库,公示无异议后,建立登记簿、土地延包合同、并按要求组织农户合同网签。合同网签系统要使用农业农村部的网签系统(包括使用费用), 实现对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网签。5.完成档案整理、数字化并移交进馆。归档的延包文件材料应当“一户一档”,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手续完备,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6、修改或颁发权证将本次土地延包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按规定程序共享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做好登记,并修改。7、成果验收相关成果需通过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的成果验收。★三、工作成果1、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纠纷调解协议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2、图件成果:1:2000 比例尺工作底图、公示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等图件(纸质、电子各一份);3、簿册成果: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宗地图)、经营权证书打印、土地承包合同等簿册;4、数据成果:文字报告、电子图件、表格、数据库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域内二轮土地延包服务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终止。★五、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为确保服务的及时可靠性,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设立内部考勤打卡制度,中标人拟定的项目组成员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到达项目地点,采购人不定期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核查,无故应全员在岗,且不得变更项目组内全部成员,若现场人员与拟定的项目组成员不一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对中标人做相应处罚;2、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成交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耗材、税金、数据汇交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工作安全,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完 成 国 家 关 于 延 包 试 点 的 其 他 工 作 要 求 。 | | | | |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偏离程度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组编号:001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填写要求:须按照左侧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对照填写文字内容。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或响应内容不全或响应内容空白,均视为无效响应,符合性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 偏离程度(必须填写) | 偏离说明 |
| ★1 |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域内二轮土地延包服务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终止 | | |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服务内容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网签8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待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具体支付日期以财政款项下达日期为准。 | | |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 ★5 | 7*24小时热线服务、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提供免费的短信平台对接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免费测试账号。 | | | |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域内二轮土地延包服务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终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场。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xzb@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83786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8、024-86901212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刘硕、许力丹
电 话:18642000768、024-869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