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6年宁河区宁河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FRXZC20265092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20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宁河区宁河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8: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 ||
| 预算金额 | ¥115.316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平、赵晶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6351620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河镇镇直大街2号宁河镇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941917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66351620 | ||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6年宁河区宁河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FRXZC2026509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宁河区宁河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ZC202650922 项目名称:2026年宁河区宁河镇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316万元 最高限价:115.31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到 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宁河镇镇直大街2号宁河镇政府 联系方式:022-69419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海路191号 联系方式:022-66351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赵晶晶 电 话:022-66351620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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