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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21日 17: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紫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7: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6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预算金额¥158.7161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东森
项目联系电话18009152575
采购单位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紫阳县双安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29700699
代理机构名称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16层16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09152575
附件:
附件112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附件2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6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DL-CG2026-014

项目名称: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7,161.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7,161.1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87,161.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详见采购清单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87,161.1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双安镇双河口村加工厂园区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最近 3 个月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截止前近 12 个月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出具非联合体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双安镇街道

联系方式:1512970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16层1618室

联系方式:18009152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东森

电话:18009152575

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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