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出于蓝”乌昌地区青少年篮球联赛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19: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出于蓝”乌昌地区青少年篮球联赛运营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9:1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09日 16: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阳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9452715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46123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宏成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486号锦城大厦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99452715 | ||
项目概况
“青出于蓝”乌昌地区青少年篮球联赛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CRH-2026-155
项目名称:“青出于蓝”乌昌地区青少年篮球联赛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出于蓝”乌昌地区青少年篮球联赛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青出于蓝”乌昌地区青少年篮球联赛运营服务采购(同时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实施及举办全过程中各类不可预见、为保障赛事顺利圆满完成所必需的配套服务、辅助工作及应急保障工作,以及为达成赛事圆满举办所必需的其他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备注: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固定、服务标准稳定、价格波动幅度小,为保障业务连续运行、减少重复采购成本,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相关规定执行:1. 本次招标服务周期:1年;本次中标仅为第一年服务合同。2. 续签机制:本项目总服务周期累计不超过3年。每年度合同到期前,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开展履约考核,考核结果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已落实的前提下,双方可按本次招标确定的服务标准、中标价格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一年一签。3. 不予续签情形:供应商履约考核不合格、出现重大违约、发生失信记录、下一年度预算未获批、采购人不再有该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不承担违约责任。4. 特别告知:本项目不保证必然续签,续签与否以履约评价结果及预算安排为准,供应商投标时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无法续签的风险。5. 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单价按本次中标约定执行,不改变采购标的,不再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本级)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
联系方式:0991-461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成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486号锦城大厦9层
联系方式:15899452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阳
电 话:1589945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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