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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学校段给水管迁改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14: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学校段给水管迁改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鄞州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4: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塘溪镇人民政府新综治办二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塘溪镇人民政府新综治办二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预算金额¥63.947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琳琳
项目联系电话0574-86551625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名人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8397985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A幢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4-86551625

项目概况

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学校段给水管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CG-2026046

项目名称: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学校段给水管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39476

最高限价(元):639476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39476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塘溪镇。
2、建设规模:DN500球墨铸铁管60米,DN500钢管95米,DN600球墨铸铁管60米,DN600钢管95米等。
3、采购范围: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学校段给水管迁改工程范围管道的拆除、安装、道路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5、安全要求:合格。
其他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工程属于“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注[注 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视同中小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塘溪镇人民政府新综治办二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名人街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97985

质疑联系人:黄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97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A幢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琳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551625

质疑联系人:周宁栋

质疑联系方式:152678778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慧东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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