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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清理更换不规范社会宣传标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16: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清理更换不规范社会宣传标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阿克苏市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预算金额¥110.415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文静
项目联系电话18129076157
采购单位中共阿克苏市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8680906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蓝城绿洲11号楼1单元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29076157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清理更换不规范社会宣传标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C-91-01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清理更换不规范社会宣传标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4155  

    最高限价(元):110415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市清理更换不规范社会宣传标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415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阿克苏市全域范围内排查不规范双语社会宣传标语点位,包含道路围挡、墙面喷绘、宣传栏、道旗、展板、灯箱、户外广告牌、社区墙体标语等各类宣传载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启响应文件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阿克苏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7号楼

联系方式:1588680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蓝城绿洲11号楼1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18129076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文静

电 话:1812907615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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