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网络餐饮AI智慧监管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18: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东新区网络餐饮AI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 18:1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www.zfcg.sh.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1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A1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 ||
| 预算金额 | ¥209.0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曲冰、经办人2 | ||
| 项目联系电话 | 68541155-962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杨高中路29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688243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41155-962 | ||
项目概况
浦东新区网络餐饮AI智慧监管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60922136893-15384398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网络餐饮AI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1526-000207390, 1526-K0003676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90700元(国库资金:20907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090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网络餐饮AI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907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包含九大建设模块,打造浦东新区网络餐饮 AI 智慧监管体系。
一是搭建明厨亮灶视频基础支撑,对接云眼平台,建立视频抽帧调度、图片存储查询体系,夯实视频采集与智能处理基础。
二是建设风险智能识别模块,支持图片批量处理、违规识别、法规匹配、等级判定及报告自动生成,可人工复核、全程溯源。
三是升级事件处置中心,实现餐饮主体上图可视化,建立事件分级分类接入机制,做到事件自动分流、协同处置、闭环管理。
四是升级数据情报中心,对标市局规范完成对接,开展数据治理共享,实现数据一体化应用。
五是完善网络餐饮智能基础支撑。
六是建设 AI 智慧监管展示模块,实现主体、点位、监管数据可视化钻取,AI 统计研判、告警事件闭环展示。
七是升级综合监管平台,打通市局检查、处罚数据回流,优化移动端闭环处置。
八是商户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接入许可码,归集 AI 报告、完成身份认证、数据清洗,搭建预警与消息通知能力。
九是升级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依托智能体、AI 和知识库自动生成保障方案。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A1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杨高中路2900号
联系方式:021-68824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68541155-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冰、经办人2
电 话:68541155-962
附件信息: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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