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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康宁河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1月01日 19: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丰县康宁河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西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西丰县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1日 19: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00.5531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德众
项目联系电话18004105590
采购单位西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西丰县西丰镇向阳街新兴一委四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778549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科府邸南门10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04105590
附件:
附件1康宁河9.30招标文件 .doc
公告信息
 
西丰县康宁河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1-01

  
项目概况

西丰县康宁河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3-00099
项目名称:西丰县康宁河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5531.08
最高限价(元):1005531.08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08时00分至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丰县西丰镇向阳街新兴一委四组
联系方式:7785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科府邸南门10号门市
联系方式:18004105590
邮箱地址:1101786879@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100420000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德众
电  话:1800410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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