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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林场现代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1月03日 10: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县林场现代化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191.259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敏曦
项目联系电话13867616663
采购单位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湫水大道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8621777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总商会大厦2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67616663

项目概况    

三门县林场现代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022264080010000061-三招采-2026-CS091号      

项目名称:三门县林场现代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12593      

最高限价(元):1912593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12593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②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③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95763。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11482032@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湫水大道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以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217775        

质疑联系人:任典挺        

质疑联系方式:13858520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亿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三门县总商会大厦2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敏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616663        

质疑联系人:泮仙琴        

质疑联系方式:139685275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 1 号

传    真:

联 系 人:采监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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