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殉国将士墓墓冢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1-00137
项目名称: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殉国将士墓墓冢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180.05
最高限价(元):660180.05
墓裙、墓冢、台基地面、台基侧壁、栏杆下基础及台基侧墙等位置将原有破损部位拆除后依原制按原材料、原做法修缮。对墓冢周围地面增设隐形排水沟,形成墙基有效排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从业范围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受聘于投标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本项目实施周期内,该责任工程师仅负责本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提供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经理,兼任的须同时满足上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磋商或竞谈最终报价)前,供应商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红海滩大街66号
联系方式:0427-3531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0427-6859695
邮箱地址:1984058772@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大洼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880201040004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27-685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