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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1月03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本级
行政区域满城县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6: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下开标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
预算金额¥65.012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爱云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50071
采购单位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西二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7015020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保定市 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1号楼1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50071
项目概况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Y-2026-053

项目名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1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123.00元

采购需求:①采购内容: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主要包括三条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对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用海规划布局、城市重要控制线具体用地布局、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并完成图件、表格和数据库等成果,按照要求报省厅审查通过后,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②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③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或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下开标地点: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愿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办理CA秘钥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 窗口,咨询电话17736285662。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格式(.bdzf),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采购监督部门: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电话:0312-7131116,电子邮箱:mccaigouban@1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受理单位: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联系人:孙艳涛,电话:0312-7015020 ;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爱云,电话:0312-5050071。7.本项目使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本级

地 址:保定市满城区西二街

联系方式:0312-7015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保定市 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1号楼1215室

联系方式:0312-505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爱云

电 话:0312-5050071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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