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材料检验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3-00154
项目名称: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材料检验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
1. 项目背景: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 42 座泵站进行功能升级改造;安装远传水表 3000块,分区计量表及阀门 30 套;建设智慧水务平台及二次加压泵站远传接收设备 1 套;铺设 10 公里 DN300 球墨铸铁给水管线,以满足周边区域给水要求。
2.工作内容:
(1)检测服务覆盖 EPC 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包含进场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土工试验、管道功能性测试。清单内全部项目必须全覆盖。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制度,检测机构人员赴施工现场随机取样,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见证监督,不得由施工单位代为送样。
(2)建立取样台账,留存取样照片、见证记录、样品标识。
(3)抽检频次严格执行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质量监督部门要求,不得降低抽检比例。
3.执行标准:
现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GB50268、GB50204、CJJ1、JGJ52、GB/T50123 等相关规范。
4. 检测报告成果:
(1)报告必须加盖 CMA 章、检测专用章、授权签字人签字;原始记录完整可追溯,严禁伪造检测数据。
(2)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第一时间书面告知建设、监理、EPC 总承包单位,出具不合格通知书,完成复检闭环管理,不得隐瞒不合格结果。
5.材料清单
| 康平漏损工程材料清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备注 |
| 1 | 水泥 | | 有合格证 |
| 2 | 砂子 | | |
| 3 | 红砖 | | 有合格证 |
| 4 | 透水砖 | | 有合格证 |
| 6 | BV线 |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7 | 成品灯具 |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8 | DN300钢筋混凝土管 | | 有合格证 |
| 10 | 水稳料 | | |
| 11 | 铸铁井盖 | | 有合格证 |
| 12 | 墙砖瓷砖 | 300*600 | 有合格证 |
| 13 | 地砖瓷砖 | 600*600 | 有合格证 |
| 15 | PE给水管 | DN300、200、100(PN=1.6Mpa)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16 | PE90°弯头 | DN300、200、100(PN=1.6Mpa)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17 | PE三通 | DN300*300\DN400*400\DN400*300\DN300*200\DN300*150\DN300*10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18 | PE变径 | DN400*30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23 | 闸阀 | DN300、200、150、8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25 | 蝶阀 | DN10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26 | 铸铁井盖 | φ70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28 | ppr变径 | DN15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29 | ppr弯头 | DN15*9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31 | PPR给水管 | DN15*90° | 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
| 32 | 压实度 | | |
| 33 | 击实 | | |
| 34 | 地基承载力 | | |
| 35 | 砂浆配合比设计 | | |
| 36 | 砂浆抗压强度 | | |
| 37 | 混凝土抗压强度 | | |
| 38 | 钢筋 | | |
| 39 | 管道压力测试 | | 注:材料进场时自带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不能替代本次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机构仍需按规范开展取样检测。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或综合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50号
联系方式:024-8734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泽川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泉园二路42号(2-4-2)
联系方式:024-81748311
邮箱地址:872090080@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泽川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25101040015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桂佳
电 话:024-8174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