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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0月15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5: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743119910
采购单位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女士0431-85254077
代理机构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18743119910

项目概况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2021207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出租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服务内容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2.2 本次招商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以每1对服务区的经营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路段编号

高速名称

服务区

名称

出租项目

数量

超市、餐厅方向

招商底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G1211

吉黑高速

吉林北

超市

1

黑龙江方向

337000

30000

1

吉林方向

餐厅

1

吉林方向

2

G1211

吉黑高速

舒兰

超市

1

吉林方向

289000

25000

1

黑龙江方向

餐厅

1

黑龙江方向

3

G1015

松榆高速

八百垧

超市

1

榆树方向

142351

10000

1

松原方向

餐厅

1

松原方向

 

意向承租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成交。

2.3经营期限

2.3.1合同经营期限分为4年+3年+3年(第一阶段为第1-4年;第二阶段为第5-7年;第三阶段为第8-10年)。

2.3.2考虑服务区创品牌经营及提供稳定的服务,合同期限为经营准备期加租赁经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为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内只收取水、电等承租人实际使用标的物而发生的基础费用,不收取租金);第一阶段租赁经营期为经营准备期结束后4年。

2.3.3承租人在前一阶段承租期满6个月前,可与出租人优先在本次成交租金基础上,结合前一阶段承租期末年市场情况协商下一阶段合同期租金,协商成功后续签下一阶段合同;未协商成功,则下一阶段租赁期取消,合同终止,出租人将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承租人应交费用后)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下一合同期成功续约,补交前后年度租金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

2.5租金缴纳方式

租金为上打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第1年租金,其后每年同期缴纳下一年租金。

2.6其他要求

2.6.1承租人应按时向出租人交纳租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6.2经营期间除道路封闭外,承租人必须保障提供公众服务,不允许无故停业。

3.承租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属于公司形式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租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适用于餐厅项目)和日用百货零售(适用于超市项目)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或是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营业执照的服务区专业运营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和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2承租人在近一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放弃过所投合同包的服务区经营权。

3.3承租人在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5与出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

3.6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承租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经营期限分为4年+3年+3年(第一阶段为第1-4年;第二阶段为第5-7年;第三阶段为第8-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商公告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YTJL-ZB2021207

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北、舒兰、八百垧共3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出租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服务内容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超市经营项目。

2.2 本次招商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以每1对服务区的经营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路段编号

高速名称

服务区

名称

出租项目

数量

超市、餐厅方向

招商底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G1211

吉黑高速

吉林北

超市

1

黑龙江方向

337000

30000

1

吉林方向

餐厅

1

吉林方向

2

G1211

吉黑高速

舒兰

超市

1

吉林方向

289000

25000

1

黑龙江方向

餐厅

1

黑龙江方向

3

G1015

松榆高速

八百垧

超市

1

榆树方向

142351

10000

1

松原方向

餐厅

1

松原方向

 

意向承租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成交。

2.3经营期限

2.3.1合同经营期限分为4年+3年+3年(第一阶段为第1-4年;第二阶段为第5-7年;第三阶段为第8-10年)。

2.3.2考虑服务区创品牌经营及提供稳定的服务,合同期限为经营准备期加租赁经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为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内只收取水、电等承租人实际使用标的物而发生的基础费用,不收取租金);第一阶段租赁经营期为经营准备期结束后4年。

2.3.3承租人在前一阶段承租期满6个月前,可与出租人优先在本次成交租金基础上,结合前一阶段承租期末年市场情况协商下一阶段合同期租金,协商成功后续签下一阶段合同;未协商成功,则下一阶段租赁期取消,合同终止,出租人将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承租人应交费用后)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下一合同期成功续约,补交前后年度租金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

2.5租金缴纳方式

租金为上打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第1年租金,其后每年同期缴纳下一年租金。

2.6其他要求

2.6.1承租人应按时向出租人交纳租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造成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6.2经营期间除道路封闭外,承租人必须保障提供公众服务,不允许无故停业。

3.承租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属于公司形式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租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适用于餐厅项目)和日用百货零售(适用于超市项目)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或是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营业执照的服务区专业运营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和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2承租人在近一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放弃过所投合同包的服务区经营权。

3.3承租人在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5与出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

3.6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承租人。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意向承租人,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各1份到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获取谈判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获取谈判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如果意向承租人为个体户,则为营业执照中写明的经营者个人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招商公告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仅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意向承租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5.2参加多个合同包谈判的意向承租人必须针对每个合同包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封的响应文件,出租人不予受理。

5.4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所投合同包的招商底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出租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0431-85254077

招商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7431199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联系方式:孔女士0431-85254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李工18743119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7431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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