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清新福建、山海宁德”蕉城全域旅游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6月08日 17: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新福建、山海宁德”蕉城全域旅游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 17:2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26122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南际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余女士0593-28261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石13960546113 |
项目概况
“清新福建、山海宁德”蕉城全域旅游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2-006
项目名称:“清新福建、山海宁德”蕉城全域旅游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300000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执行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受邀的才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20或2021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应获得邀请,应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谈判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并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方式:直接联系我司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南际路135号
联系方式:余女士0593-2826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联系方式:小石13960546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0593-2826122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