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载应急救援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7月05日 21: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载应急救援箱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类

采购单位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5日 21:4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永朝、万洋洋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199822872
采购单位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警官0991-8512158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永朝、万洋洋0991-2629781、18199822872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载应急救援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4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载应急救援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重点配备全区执法执勤用车,提升各级车辆自主脱困及应急救援能力,定制400套车载箱,主要器材包含便捷脱困板、医用担架折叠板、电动充气泵、快速补胎液、应急启动电源、拖车绳、多功能折叠铲、喊话器、防火套装、爆闪照明灯、套筒扳手、遮阳(雪)档、简易急救包、外箱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上线下获取: 线下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线上报名需将全套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542606470@qq.com、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齐全后,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自行承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新疆乌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991-851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韩永朝、万洋洋0991-2629781、1819982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永朝、万洋洋

电 话:  0991-2629781、18199822872

 

相关公告